应该是昨天,QQ群里有人贴了一篇CSDN的文章《当Borland已成往事:献给曾经的Borland》,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将令狐的一篇文章和我的一篇文章合在一起组成的,署名是:令狐虫&冷月无声。后来看了火炬的《borland, 健忘的历史》我才跑去CSDN首页关注了一下(偶很少关注CSDN的首页的),原来这篇已经上了首页。
因为我和令狐的这两篇都是发在MBLOGGER,没有发到CSDN,怎么就被CSDN的编辑给转贴了呢?还好CSDN注明了出处是“DELPHI园地”,所以我搜索了一下,是在这里。但DELPHI园地的转载是按原文转的,并未将我和令狐的文章合并,我只好再以合并的题目搜了一下,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约有316项符合当Borland已成往事 献给曾经的Borland的查询结果
排在第一位的是太平洋电脑网的这个,而新浪的这个转载也是声明来自太平洋电脑网,其它我没有一一看过。但看起来是太平洋电脑网使本文得到广泛传播的,因为CSDN和太平洋是同一天发布,CSDN又没有发表时间,也不知道是谁首先如此构造本文的,估计是CSDN的可能性大一些。
所以把东西发到网上,永远也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样,虽然我用的CCL是允许修改的,但是“(License的)保持一致”现在看来几乎是不可以实现的。
别的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只是想在这里拜托各位转载的同志,偶叫“猛禽”,不叫“冷月无声”。
替大叔874一下哪些个8厚道的转摘人~~~BTW:好久没有占到头坑乐~~~
谁叫你是名人,有人索取签名,就更会有人转载你文章~~^^
同意楼上地~~
至少出名了么~~把稿费也拿到手就完美乐
出名素好事啊!
hia hia~~我只索取了签名,可没有转你的文章哦~
同情一下 恭喜一下再支持要稿费一下:)
本站之所有未作特别说明的内容均使用创作共用协议署名·非商业用途·保持一致很明显,在新浪那里应该绝对可以说是用作商业了吧!~~大叔你应该追回自己的权利!~~
但现在的问题是:新浪说是从太平洋转的,太平洋和CSDN都说是从DELPHI园地转的,DELPHI园地说是网友自己贴的。-_-|||
我叫小方,不叫老方
但是但是~~你的博客从上到下,哪里写了你叫猛禽??单单看你的页面真的找不到,不熟悉你的人怎么会知道??好象只是你回复别人时,名字叫猛禽
支持维护权利!支持推广“创作共用”!维权!
小鱼一针见血。:)
Borland的那个C++ builderX 不继续开发了?
以后大叔发文是不是都要声明一下转载请注明 作者 猛禽又或者直接把冷月无声改成猛禽又或者就直接无声吧。。又或者 。。(消音中。。):P
唉,mblogger的作者名一项太不显眼了,在最下面的copyright里-_-|||TO:ZOLA还真没有那么多精力一个个去找他们麻烦,不像你只有雄杰一个目标。-_-|||TO:小方那个BCBX应该是没什么希望了。
禽禽,他们在踢你皮球,通俗的讲就是:“你被玩了…”
很久没人叫猛禽为禽禽了,看着楼上的称呼亲切。:)
猛禽兄:我正好在做关于Borland的头条,所以从新闻里面选到这篇文章。给你带来不便,非常抱歉。我现在就去查是哪位编辑做的新闻,
哈哈,把韩老大召唤来啦。^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