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简意赅]光有选举是不够的

(2006-10-10)

闾丘露薇的一篇《我的非洲同學的故事》很有意思,我转发到GTALK群里以后,令狐提醒我说:

这个问题上次我们不是已经讨论过了么。选举不是民主,选举+罢免才是民主

看看泰国的政变、台湾的“天下围攻”,再对比美国的“水门事件”就知道,所谓的民主有多么的不同。民主有很多时候,已经成了一件与脑白金差不多的万能灵药。

3 Replies to “[言简意赅]光有选举是不够的”

  1. · 2006-08-26 10:07:47--【事件反映了台湾制度还有一个漏洞:“对已经选上台,但任期里变质的总统缺乏制约手段”,应该增补如下规则:如果有人在短时间内按每人百元的费用(不能免费也不能太高)收集到百万人的罢免响应--应该立即启动全面公决:现任总统是否需要下台。如果同意者过半,现任总统应该立即下台能否由立法会或全民公决紧急通过这样的法律?属于选举法还是宪法?能对已当选的总统生效吗?】http://www.hoolee.com/user/haitao/archives/2006/11075.html

  2. 不过,现在的确觉得土壤更重要土壤没有准备好,移植一个制度过来,只会不伦不类但是,一些技术性的措施还是可以一步步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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