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小8一下365kit

虽然我前几天刚在《我也来谈谈365kit》里谈了一些个人看法,不过看了吕欣欣的一篇《我为什么用365kit》不由得又想多说几句。

我对365kit的理解跟他差不多:就是一个Online的通讯录。

因此我一直不太同意一些建议:比如把365kit做成P2P的实现——这样的话应用的重心就从Online转向客户端,我觉得这就没必要了,这种建议可能对像“友情强档”一类的软件比较合适。

另外,吕欣欣对稳定性的看法,我也很赞同。Online的服务,稳定是很重要的事。

不过在对于隐私的看法上,我有不同意见。如果大家都是好人,那么他的看法是没有错。但是我们必须以最坏的恶意来猜测少数人,比如垃圾邮件发送者,练功分子,电话直销,卖保险的……只要有少数这样的人在用户群中,必然可能骚扰到大多数用户的正常生活。这一点不可不考虑。

你为谁而8?

本来我已经不想再谈这事了,上次那篇《我谋杀了一个BLOG?!》也是纯粹为了澄清事实。

不过今天老方的BLOG真的关掉了,所有的文章都已经被删除(或是隐藏),具体原因不明。

因为最近以来,除了我那篇以外,就只有彩妃(《看了又看》和《冬瓜窜到茄门里》)和小美丽(《小心思》)曾经在BLOG上提到过老方。于是我们三个在MSN上研究:

到底是谁下了致命的一手呢?

结论是:我们也不知道。于是让彩妃背了黑锅(《谁是真凶?》)。-_-|||

不过我们都是很内疚滴,小美丽还特地写了一篇《方志远方大哥你快回来》(已经隐藏,未经许可,故不转贴)。

其实我还是觉得老方大可不必因为我们说了什么而把BLOG关掉。连别人几句议论都受不了,难道你是为别人而写的BLOG吗?你在BLOG里用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的手法批过多少BLOGGER?我好像没有看到有哪一位因此而受不了关门的。如果你明知道自己会受不了,难道当初批别人的时候就没有想到过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的吗?

当然,还有一种更可理解的解释。那就是老方已经江郎才尽,写不出什么东西来了——最近几天几乎天天都在写超女——所以借着这个机会下台阶。

这个方法不错,改天我要关门时也可以试试。^O^

[技术帖]闲扯Annotation

首先批评一下Blogdriver的RSS,好像自从被BC收购以后,就开始越来越滞后,常常要过好几天才能看到它更新一次RSS,所以偶错过了很多gigix的新文章,874之。

上午跟令狐谈了一下现在gigix的RSS里“最新”(已经快半个月了-_-|||)的一篇《Annotation Sucks?!》,gigix和robbin显然都是反对annotation的。robbin认为这破坏了JAVA的纯洁性,gigix认为这不如XML的灵活性。

这个JAVA新增的feature很显然是跟.net的Attribute学的。但我和令狐倒觉得这个feature很好。

令狐说:我本来是很欣赏的,觉得把该表达的东西都放到代码中,不会产生“多处修改”而造成代码不同步的隐患。也比较清晰明了。但是gigix这种说法貌似也有道理。差不多就是attribute那个意思。不过感觉attribute大概因为遗留包袱少,更加激进

我觉得从性能角度上说,annotation还是好的。毕竟需要用到annotation的方面都是很少改变的方面。而且如果它要改变通常源码也需要相应的改变。

令狐还转了一个在javaeye看到的说法:基本上不存在只要修改xml而不要修改代码的情形

我之所以会关注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在用DELPHI实现动态代理来开发一个WEB框架时,业务逻辑是用BPL实现,二者之间打算通过AOP方式插入关于登录验证的部分。可是困难在于,并不是所有的页面调用都需要验证,那么如何区分呢?

当然,如gigix所说,可以通过外部XML来描述。但是如果有Attribute/Annotation这样的MetaData,我觉得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毕竟是否需要验证本身也是业务逻辑的一部分,与业务代码有密切的关系,分离到外部的XML中不但带来性能问题,还存在着潜在的不一致风险,而且这种灵活性又是不必要的。

所以还是觉得Attribute/Annotation是不错的东东。DELPHI里没有这个东东,看来我只好在方法名上做点文章了,虽然难看但总算可以实现吧。

还要继续产业化吗?

上周有一则新闻说:国务院研究机构最新报告称我国医改不成功。嗯,很好,终于肯承认错误了。

那么还有一个教育产业化呢?

前几天一个13岁的小女孩秀秀的死引起了一些关注。然而只是一些关注而已,世界一流大学是怎样扶贫助困的与我们无关。我们的高校还是要产业化的,所以终归还是忙着赚钱要紧

农民老父来信:儿子在大学里怎么没学到良心。问题在于不止是良心,偏激一点说就是,除了泡妞和玩游戏,基本上什么也没学到。

钱是越赚越多,事却越干越差。如丘成桐炮轰清华北大所说的那样。其实这些大家也都知道:

清华为何比不上美国二流大学
复旦汉语大赛,中国学生队竟输给留学生队!

其实在整个教育产业化的大背景下,高校都一样,只是名牌大学处于那种出头鸟的位置,更经常被枪打罢了。

有消息说:哈尔滨三中一女生被保送上北大 笔记卖到5500元。为什么别的家长愿意出这么高的价钱来买呢?

前几天偶然买了一本《博弈游戏》,属于博弈论的通俗读物一类的,写的还可以。昨天一口气看了半本,一不小心那种“手里有把锤子,看什么都是钉子”的毛病就又犯了。

那些家长之所以愿意买人家的笔记,就在于现行的教育考试制度就是这样选拔人才的,既然人家能被保送上北大,那么这个笔记自然是有价值的,买来往自己孩子脑袋塞总是有好处的。

插一句:难怪《博弈游戏》的作者说:信邪教的官员、学者、大学生,他们的知识、信仰为什么不能保护他?就因为这些东西是别人”塞“给他的,他也习惯了被塞,既然你能寒给他知识,别人也能塞给他邪教。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这些家长就是陷入了一种“囚徒困境”。如果哪个家长不给自己的孩子塞这些,而别的家长塞了,那自己的孩子就会在现行制度下处于竞争劣势。所以高价买笔记这样的事就成了他们在困境中的相对优势策略。

那些在学校泡妞玩游戏花家里钱的学生也是一样处于一种困境。只有两个选择:花钱,融入同学中;或是省钱,脱离同学。考虑到在学校的时间远比在家的时间多,所以花钱的策略就占了优势。

其实国家也一样。文革结束后相当一段时间里,正如《东方红时空》所说的那样,在那样无聊的时代,人们在“这样的夜晚除了创造人类我们还有什么追求”。于是有了人口生育高峰。二十年后,自然就是就业高峰,虽然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但是肯定也是无法承受这样的就业压力。所以“教育产业化”适时出台,以解燃眉之急。

不过这毕竟是一种应急措施,几年时间过去,这个问题还是一样要面对。

差不多也该出个报告承认我们的教育改革不成功了。

情色的力量

这篇是28号写的,因为风格不对,本来是不想POST到这里。不过因为今天想不到什么可写的,就拿来凑个数。^O^

=========情色的分割线(注意:情色不是色情:P)============

今天,已经看到有两个人推荐了同一个BLOG。这样的事便是FRJJ刚窜红时也是没有发生过的。这个BLOG就是木木:一个视频舞女的身体日记

我昨天在《是不是潜规则》中说了清新县的事,对于他们来说:贫困是一种财富——不是口号,是真正财富。那么在木木的BLOG上,我看到了:情色是一种力量——不是广告,是真正的力量。

开始我以为会看到一个新的木子美或是流氓燕要不就是FRJJ。但是看过之后发现,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能有约五万的访问量——最近更是以一天接近一万的速度增加,绝不仅仅是因为情色。

我是从最新的一篇开始往前看的,差不多是从《一顿三个男人的饭55元》这篇开始改变最初的看法——一个认为马原是“八十年代最优秀的先锋作家”的女生,注定是在“扎堆扎堆的张爱玲们和扎堆扎堆的胡兰成们塞满了这个城市”中与众不同的一个女生。她说:“这样的男人再也没有了。死的死掉,淹没的淹没掉。”这实在让我们这些孔雀男们汗如雨下。

木木说《我是舞女我是党员》,这个“代表着一种另类的先进的文化”的师大历史/中文双学位的党员,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矛盾地生活在这个精神分裂的世界上的我们的影子。她说:“虽是舞女我也有自己的原则”,与此相对的正是某些人心中想的:“虽是D员我也没有自己的原则”。

木木语录:在一个没有理想的时代,一个女人的幸福就是在被男人操着的时候能听到一声“我爱你”

面对杨秀贞婊子的立场,无数的向忠发们只配享用周恩来送他们的那句话。与视频中赤裸的木木相比,我们更像是被扒光的一般,无地自容。“在嘲笑着芙蓉姐姐的同时,也和芙蓉姐姐一样不知道自己是谁。”在这个“没有理想没有信仰也无须立场的时代”,我们猥琐地活着。

憨大阿根已经死了。他是一个智者——“你这个傻瓜,你以为你很聪明对吧?你难道不知道书有很多种读法吗?”。然而这个智者已经死了,活着的只剩下我们这些庸人。天地间回响着智者的冷笑……

你这个憨大……

数字化大跃进

前两年有一个朋友从PC平台转去做机顶盒方面的开发去了。那时正是维纳斯与女娲之争平息后,以及.com大泡沫破裂后,整个IT市场最低谷的时候。说实话我当时很不看好他们,我觉得随着电脑的进一步普及,这一领域的发展并不容易。虽然他们一帮人中不乏曾经和陈天桥一起创业的人。但是现在看来,人家果然是有长远的眼光的。

前几个月偶然看到一个贴子说杭州要强制推行数字电视,当时觉得颇为可笑,不过还是收藏到del.icio.us里了,今天去看才发现那贴已经被删除了,早知道收到365key里,还可以保留一个快照。

之所以想起这事,是因为昨天熊说深圳也在干这种QJ民意的事

看来数字化大跃进的时代已经到来。

难怪陈天桥会在盒子上押下重宝,都是有眼光的人啊。

前几天看《新闻联播》——表B4偶,偶8素故意滴,吃饭时不小心转到CCTV的——刚好报道了偏远的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为大家免费提供机顶盒,实现了全国首个数字化电视县。

不厚道啊,害我嘴里的一口饭差点就喷出来。-_-|||

县领导的政绩相当的不错啊。另外,那个盒子供应商的业绩看来也相当不错。还有数字电视运营商,它们的业绩很快也会不错起来。

这就是他们的动力。

新华网今天的报道来看,这种所谓“一免一征”的做法很可能会在全国推广——如同大跃进时推广亩产十万斤的“经验”。不过这只是“胡萝卜”的部分,在那个关于杭州的贴子里还提到了“大棒”的部分——这可能就是它被删帖的原因吧——在某个deadline之后,全面停止模拟电视信号提供!

我们正在被驱赶着跑步奔向数字化电视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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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说:……但如果这卖小黄瓜的先让一部分人爽起来,大家听得那一部分人叫得确实更销魂,自然也心痒痒的去买了……

这个,咱就要站在领导的角度来看问题了是吧。这样等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达到“普及”的目标呢?那个时候领导还在不在这个岗位上了呢?领导再大公无私也不能这样为他人做嫁衣啊。这是领导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所以这事推起来一定要有力度。

再从盒子供应商的角度来看。技术发展是日新月异,不赶紧把这批盒子卖掉,过一段时间有什么新的技术出来,他不是血本无归了嘛。所以一定要先捞回一笔再说。

再从运营商的角度来看。早普及早收钱,一户一个月多收十块钱,十万户一年就是1200万啊。它能不出力推嘛。

所以,呵呵……

我谋杀了一个BLOG?!

刚从财务接了一个报表的BUG回来要改,就收到帮主和彩妃发来关于某人BLOG的落幕报告(事关重大,也就不管他低不低调的问题了),貌似偶有谋杀的嫌疑。-_-|||

真是罪过啊。

8过即使是作为嫌疑犯,也有为自己作无罪辩护的权利吧?

事件陈述部分

故事要从19天前说起。话说那天我在该BLOG上留言说:

这样的爱不一定更美,但一定更加滴让宁念念8忘:
TNND,那天晚上咋就木有去敲TMD门捏。

便点燃了一条导火索。之后我又在此基础上发挥了一个加强版。于是让他“感到很难过”。这我只能感到很遗憾。至于彩妃的这篇批判文字,我承认是代表本帮意见的。这于是让他开始讨厌我了。这我没办法,没有人能够让所有人喜欢,或是让人总是喜欢的,所以我不道歉

事件的升级,直至现在的结果是我所没有料到的。没办法,在论坛上混的时候就经常跟比较熟的人开这类玩笑,如果事先知道他对这个话题如此敏感,我可能会厚道一点,比如删除那个不厚道的加强部分。

但是现在,我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自辩部分

在落幕报告中有这么一段是针对我说的:

还有猛禽,更加无耻,引用我的文章,居然断章取义,导致我所要表达的意思到了他那里完全走样,这样低劣的手段都用!我几乎已经不屑和他说话了。但是我最后还是要骂猛禽:猛禽对我内心的“爱情观”采用了嘲讽的态度之后,居然为他自己辩解说“我同样可以用自己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这种白痴话都亏猛禽说的出来!这就像猛禽自己在家里给自己“打手枪”觉得很爽或者不爽,都不管别人屁事,但猛禽你要是跑到别人家里强行给别人“打手枪”,你认为别人会爽吗?

第一,关于“断章取义”的问题。

我开始是觉得比较莫名其妙的,甚至帮主也这么说我,真是很奇怪,我一向引文都很小心的。但是刚才回顾这一事件时我看到了所谓的“断章取义”,比较《我不道歉》和《我的道歉及其他》中的那一段文字,下面注明红色粗体的是二者不同之处,大概就是被他和帮主认为我在“断章取义”的部分了:

由于上次那篇“爱情需不需要敲门”的问题上,让我开始讨厌猛禽了。当然我不是讨厌猛禽的观点,对于爱情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不足为怪。但,猛禽不应该用嬉皮的态度来调侃我的爱情观,更恶心的是居然拿两张photoshop改过的图来讽刺我,这点是让我最耿耿于怀的!

对此我无话可说。因为我写我不道歉》时,是直接从原文复制粘贴的,当时原文的确没有这两处文字。也许是他当时还在修改未最后定稿,但我绝不是有意篡改他的话,我的人品还不至于这么差吧?

话说回来,如果当时我有看到这两段,那篇我不道歉》就不是这样写的了——毕竟那两张图片的确非常的不厚道。-_-|||

第二,关于“跑到别人家里打手枪”的问题。

关于这一事件,我除了最初那个回复以外,之后就没有在他那里回复过关于这一事件的评论,只在我自己的BLOG上写了上面说到的两篇而已,我就不知道这个“跑到别人家里打手枪”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在自己家里“打手枪”也不行吗?这种事貌似他干的比我多吧?

结论

偶可是无辜的啊。TOT

我也来谈谈365kit

前几天donews搞的365kit上线了,掺和到这事里的熟人很是不少。我是在tiny那里一看到就去注册了一个。虽然刘韧不惜大作广告,但是普遍反映是:尚处于有潜力的阶段,还有不少路要走。比如吴鲁加这篇herock这篇

火炬作过两篇回应文章来谈了一下大家关注的方面:《写在365kit边上》和《关于安全问题》。

因为目前暂时只支持用客户端程序从MS Outlook中导入,可惜我从来不用MS Outlook,所以完全用不上,自然也提不出什么意见来。不过SNS用得多了可以谈谈横向的比较。

据说365kit是以plaxo为原型开发的,我没有用过这个plaxo,不过试过的一个ringo跟它们有几分相似。但是似乎只有当你的朋友也是ringo的用户时,才能记录在案。而且它的添加方式也不能手工添加,只能从YAHOO,AOL,HOTMAIL,GMAIL四个邮箱里导入联系人信息——如果对方也是ringo用户,可能可以直接导入,但如果不是,就向对方发邀请信。很奇怪的是,我是收到茱丽叶的邀请信后注册的用户(那时她还没有把我从MSN里删除,所以无意中给我发了邀请信),虽然我没有导入我的联系人——因为我不信任它,不愿意在它的界面上登录我的任何一个邮箱——但至少向我发送邀请的人应该在我的联系人中吧。可是没有!难道每个人都要互相邀请一次才行吗?真TMD难用!所以我就没再用它了。

前一段通过这种导入邮件联系人列表后发邀请的SNS有很多。比如臭名昭著的sms.ac,也是通过这种方式传播的,打着可以免费发短信的幌子大面积传播了一段时间。后来我仔细研究了一下才发现,它那写了一大堆支持的国家和地区的手机运营商全都是:即将开通。原来是上当了,所以我当即就退出了。

至于其它通过邮件邀请的SNS如hi5圈网中国Linklist……这些跟UUZONE比较相似,跟365kit没有什么共同点,就不说了。

前面说了那么多关于ringo的问题,其实也是我希望365kit能够改进的方面。

比如herock提到的关于邀请的问题。我希望的邀请方式跟他说的差不多,而且不但需要能够选择是否发送邀请,还要能在列表中选择发给哪些联系人。当然邀请信预览也是必不可少的。有一些SNS的邀请信中只记录了发送邀请者在该网站的注册ID,对于有些人有几个ID的情况会给受到邀请的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在这一点上,365kit使用E-mail作为ID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除此之外,我在tiny那里留言提到,我觉得还有必要提供手工添加联系人的功能。因为虽然这是网络时代,仍然还是有很多联系人是通过传统联络方式联系的。

另外,关于365kit的联系人信息同步更新功能(即所谓的“你朋友的手机换了,同样也能自动更新到你的通讯录”)是不错——ringo也有,但是这个功能只对已经注册的365kit用户有效,但要考虑到,并非所有的联系人都会是365kit的用户——出于种种顾虑或这个联系人根本就不是个网络人。比如:有两个用户的联系人列表中有同一个联系人,而这个人不是365kit的用户,这个人的联系信息如何更新?

虽然火炬说“有客户群,那就应该做下去”,但是对365kit这种应用来说,如果只考虑联系人都是用户的情况,则必然需要有巨大的用户群才能体现效果,否则新用户就会像我用ringo那样,可能出现连一个联系人也加不上的情况。因此我认为需要对非用户的联系人提供较好的处理,才能有助于用户群的扩大——对于这种应用,用户群越大就会越好用。

关于客户端——因为我连Outlook都没装,就没有下载来看——我想是不是可以增加一些功能:比如提供通过红外线直接从手机中导入联系人,通过邮件客户端(至少要支持OE,Foxmail,Thundbird等)的地址簿导入联系人等。

当然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是最重要的,365kit有一个好的基础,就是donews已经有一批信任它的用户。建立用户的信任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这会是365kit的一个巨大优势,一定要保护好。

这事还真没人知道–写于昨天

因为万恶的户口制度,偶8得8去办所谓的居住证。花了近一周时间准备各种材料——在中国,人不如所谓的材料管用,有材料的人,才是有效的人。而没这些纸片,很多时候就连人都不算的。

然后是排队体检办健康证——昨天白跑了一趟,原来只有周一和周三有办,我以为是周一到周三。-_-|||

这都还好的。体检完就去办所谓的婚育证明——这玩意儿之前在老家办过,不过已经过期两年了。结果到了街道计生办,那个阿姨说过期了也要带来,只好顶着大太阳回家拿了来。然后另一个阿姨查看了我提交的一堆材料后说,还要居委会开一个证明。偶晕,早不说。

乖乖回小区找居委会大妈去,没想到这里也麻烦。大妈们说这事不归她们管,她们也不知道我结没结婚,生了几个孩子。然后看了一下偶的年龄,又说了一句:都快三十岁了,要是我们给你开证明,重婚什么的怎么办。晕,偶都在这个小区住了两年的说。-_-|||

然后她们建议我回户口所在地办这个证——我都出来混了七八年了,户口所在地更不知道情况。她们又给街道办打电话,街道办又提了一个新建议,让我去公司打一个证明。晕,貌似这种私事公司更有理由说不知道的吧。

看来这事还真没人知道了——因为光是自己知道是不能算数的。

是不是潜规则

昨天我在《被污染的只有水么?》中说到当地环保部门利用手中的“合法伤害权”与造纸厂达成默许排污协议的事,令狐在回复里表示不同意。

应该说就这个案例而言,的确不同于吴思对“合法伤害权”的定义——在他的定义中:伤害与不伤害都是合法的,掌握这一权力的人有选择的自由,而被伤害方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来换取对自己有利的那种选择。

但在这里,当地环保部门对造纸厂的“伤害”权是不同的,在这里“伤害”是合法的,不“伤害”是非法的——纳税人养着他们,给他们管理环境的权力,不是用来牺牲纳税人利益来换取他们的好处的。所以,他们以非法的不“伤害”来换取利益的行为自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这一点必须要说明一下。

然而问题在于,当“法”的地位低于“潜规则”的时候,“伤害权”是主要的,合不合法已经是次要的了。

这两天清新县一不小心就成名了。其实那个领导也挺冤的,他们不过是照“规矩”办事。因为大多数情况下,穷困地区的钱都来自那些来考察的大爷们,不把他们侍侯好,哪来的钱?据说有些地方甚至故意不愿意改善贫困面貌,就是不想断了财路。刚在论坛上还看到有人谈起去某贫困地区支教,没有条件洗澡,学校就请他们去城里桑拿,目的无非是让他们回去以后为那想办法弄钱罢了。

正是因为大爷们掌握着财路这一个“伤害权”,所以才会形成这样的规矩。

在这种群体博弈中,“潜规则”成了一个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