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我那篇《网游是杀人凶手吗?》中,TR老大提出了不同意见,全文引用如下:
我觉得BS网游的一个出发点就是,我认为做网游实际上是钻了一个空子。
如果我做这个,我会害怕,怎么会有人成天沉迷于我的游戏?他们不要学习了吗?不要工作了吗?
而如果那些成功的网游就不会这样想。他们可以很简单的将责任推到社会:我只是商业运作,不要来和我谈社会责任——反正社会也可以反过来推卸:我是社会,我就认为是你的商业运作搞坏了我的社会。
所以我成不了网游人物。
可是,社会责任难道不是一个企业应该考虑的吗?Social Citizen呢……
2005-12-20 10:27 by TR@SOE—
我不同意TR的看法。
社会不是一个个体,而是无数的个体组成,网游公司、网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学校、家庭、政府是社会的更为主要的组成部分,不能一味地把黑锅推到网游公司的头上。
而且网游是新生事物,而学校、家庭、政府存在的时间长了,它们都不能解决青少年的问题,凭什么认为把网游公司、网吧都干掉,这个世界就能清静呢?
社会责任当然是商业公司要考虑,所我B4那些流氓公司:UCLOO、3721……
2005-12-20 11:36 by 猛禽—
呵呵,所以我只能这么推论了:
网游公司出游戏赚钱没有错,小孩子喜欢玩(天性)也没有错,那么难道是开网吧的错了?按照猛禽兄的推理,这样推到网吧身上好像也不是很厚道的说。
网游的确是新事物,在这点上,政府(如同所有的新事物出现一样)再次没有能够拿出一个很好的对策。
我们不能否认,青少年教育问题由来已久。网络游戏的出现可能只是让我们在一个更为大家熟悉的平台上得到这方面的信息。
但是我说的社会责任的问题,是不能被这样曲解的:既然有那么多问题,而网游引起的问题又不是所有的问题,所以网游就变得免责了。
我对网游的批判正是出于这个出发点。就像一个房子摇摇欲坠,而且势不可挡,但是你(姑且不说你没有想到出力维修)反而还拆几块砖回去准备当纪念品。那么一旦房子倒塌,固然不全是你的问题,但是从道义上你确实是犯了错。
社会当然是个体形成的,所以社会的行为一定由个体形成。在这个青少年教育问题上,谁都有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网游公司、烟酒店、药店、计划生育办公室、你、我……
再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开车就会有可能出车祸,那么在刚开始没有交通法规的时候,某些人凭着自己有车在道上酒后开车,横冲直撞,杀人了。难道我们还要责备行人不知道车子是会撞死人的吗?难道我们要责备村长没有对村民进行安全教育吗?
所有的新事物出现时,当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
第一,“天下惟利”以及“商人惟利”的思想使得任何想到社会责任的人都不能成为一个当今意义上的成功的人。而更多成功的人选择的是等我成功了,再谈社会责任。
第二,公众的舆论权被剥夺,至少是被忽视了。猛禽兄自己也说,要让他选择2005年的一个关键字,他会选择“防”。我觉得这个字选得好。“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要防得好,要防得“紧”。
第三,泛责任说。每个人都有责任,就变成了谁都没有责任。这和致辞感谢时常见的“泛CREDIT”正好形成鲜明的对照:我要感谢我的领导、同事、父母、老师、同学、三姑六姨、拐角口卖老头的香烟、四面八方伸过来的手……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于现在这样的一个状况,“网游难辞其咎!”
2005-12-20 13:12 by TR@SOE—
我仍然不同意“网游难辞其咎!”的说法。现在的网游就如同我小时候被广泛批评的港台影视作品,媒体上同样天天在说那些低俗的作品宣扬色情暴力,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但是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早已经没有人再提这事了,倒是大陆自己拍的影视作品在庸俗、色情、暴力等方面比当年的港台作品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说网游真是有这么大的不良影响,同样更加可以说“学校难辞其咎!”“家庭难辞其咎!”“政府难辞其咎!”。这不是泛责任说,原因有主次之分,责任也有轻重之别。正如TR老大所举的例子所说的那样:一个房子摇摇欲坠,而且势不可挡。就算没有人去拆砖,它也终于是要倒的。不去追究前面造成房子成危房的原因,反而抓住最后一个拆砖的人不放,这不就是让最后这个人背黑锅嘛。
再来谈“对”“错”。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必须有一个标准。法制社会的唯一标准就是法律。TR老大所举的车祸的例子正是最好的说明,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我们固然不能责备被撞者,但同样不能责备撞人者,更不能制裁撞人者,至于因为有了交通事故就要禁止汽车的使用更无疑是因噎废食。从另一方面说,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事故,才会有交通法规。而制定法律恰恰是政府的责任。再说即使现在有了交通法规,学校和家庭同样必须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做到位,才能真正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无法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可能因此不用汽车。
相比违法的酒后驾车行为,网游本身并没有违反现有的法律。当然,现在也已经有相关的法律,比如网吧容留未成年人现在就是违法行为,这肯定是错的。除此之外,网游与别的责任担方所处的地位完全一样,没有义务为目前的青少年问题背下所有的黑锅。
关于人治和法治的问题,去年在BLOG上跟reallike等人讨论得很多了,不想重复。讨论社会责任不过是一种泛道德的说教,一则没有强制力,二则没有说服务力——道德的定义从历史以来都是掌握在文人士大夫手里,是他们为自己开脱的工具,不谈也罢。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把现有的法律执行好,并且逐步完善立法建设,才是真正解决问题之道。把什么事情都推到网游头上,无助于青少年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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