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通往娱乐的大道上

就在大约十个月前,盛大收购了新浪的部分股权。bloggers中颇有一些愤愤不平者。此事被认为是在走向娱乐至死。我还为此8了一篇《娱乐至死也不错》。

网络时代的变化就是快,新浪现在算是翻身了:《MOP收购Donews传闻追踪》。看来Donews也不可避免地走上了娱乐的大道。上一回是陈天桥,这一次是陈一舟,下次不知道该轮到谁了。但不论是谁,走向娱乐的大方向是不变的。

基本上在去年,BLOG还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不论是IT业界的专业人士,还是传媒业的专业人士,都是不屑于与娱乐为伍的。但是今年的情况立即改观。MSN推出的MSN Space和新浪的名人博立即使情况大为不同。MSNSpace是沿着MS一贯的思路:把用户当傻瓜,决不拿故弄玄虚的概念来吓唬人。所以立即得到绝大多数MSN用户的追捧,迅速成为世界上用户最多的BSP(据说)。而新浪这招名人博更是有人创意,帮名人们把一切都准备好,然后请他们来8,那些名人一看,原来BLOG不过如此嘛,便写了起来。从人气上说,像KESO这样辛苦写了几年未必能比得上新浪上那些没写几天的名人们。

可见这个世界上,娱乐还是主流。

其实赫胥黎笔下的《美丽新世界》也没有什么不好:人类的生活中只剩下娱乐,人们永远年轻,烦恼时有无敌的索麻,社会无比和谐,无比稳定,一切都是按照设计有条不紊地运行着,连人类本身都是从生产流水线上制造出来的,性生活也只剩下娱乐作用……这样一个比GC主义还要GC主义的世界简直就是无比美妙。会反对这样的世界的人,只有“野蛮人”和“流水线故障造成的人类”。

让我们微笑着走向只有娱乐的美丽新世界。

虽然《悟空传》中的紫霞说:没有人会总是微笑的,除了雕像和傻子。但是,至少在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我们还是应该微笑:《郭飞熊和太石村村民全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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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附图,from 老白

黑锅

前几天某电视节目报道,某乡镇邮政局规定,领取汇款必须按金额搭配购买有奖明信片。某投递员按此规定向某领取汇款的老妇要求为她的500元汇款搭配购买两张有将明信片,遭老妇拒绝。此投递员即拒绝老妇的合理况汇要求,并扣下她的汇款单。当记者上门采访后,邮政局拒不承认有此规定,并宣称此投递员非邮局正式员工,此事为投递员个人行为,已将此投递员除名。但记者的采访证实,此规定在该邮局由来已久,很多在该项邮局领取汇款的人都遭遇过此事。显然那位可怜的投递员为此背了黑锅。

从松花江污染事件中解振华的引疚辞职,到最近因矿难事故下台的多位官员来看,中国的领导干部问责制似乎正在建立。但是正如连岳所发现的那样,大多这样的官员只不过是用来背黑锅的,而且与那位投递员不同,这些官员的黑锅很可能只是暂时背一下罢了。

不可否认,从过去的官员完全无事,到现在的问责制出现,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但是还是会有像我这样得寸进尺、不易满足的人。我总觉得这样的问责制还是形式大于实质。

这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缺乏一个令人信服的处置制度。哪些人应该为此负责?为什么需要为此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从来没有见到过关于这些的具体规定,只看到出了事,就找出个把莫名其妙的人来顶缸,平民愤了事。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缺乏一个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本来网络是一个不错的手段,但是以现在的情形来看,网络似乎已经被定义成破坏和谐社会建设的罪魁祸首之一了。貌似网络也背着一口巨大得无边的黑锅,扣在你我的头上,把我们都关在一个大黑屋里。

然而黑锅是必要的……

玩过火

看到火炬的建议,也想来玩一玩。

因为公告部分的东西太多了,就放到链接里,结果mblogger中提交链接的长度是有限制的,导致代码被截断,造成页面混乱。-_-|||

多谢wyhw老大帮忙解决。

最后还是不得不放到公告上了。

“被按光荣”

刚才接到网络接入商的警告。说是电信在查备案的事,查到一律封IP。偶好怕怕啊。因为公司这条固定IP的线路相当重要,我可不希望因为我的缘故影响工作,只好在防火墙上把80端口关掉了。

本想把我的两个域名做一下转向,转到mblogger来,结果发现偌大一个中国已经没有哪个网络服务商敢提供域名转向服务了。无语。

火炬这几天为365kit的事恐怕是要忙上一阵了,33号令真够彪汗[]的,连365kit这么老实本份的网站也“按”。再看看其它被按的难兄难弟们吧:

Zola(已经转到国外,现在可以访问)
Aether(现在还不能访问,看截图
更多“被按”的截图

最为黑色幽默的还是这个,连信产部的备案网站都“被按”了。显然是电信方面“操作失误”,纯属误会。可怜的yili小朋友,备过案了还是被封IP大Fa牵连到了。

也许会有老外觉得奇怪:你们为什么不守法?

而生活在这“童话”般的国度里的人们也许永远也无法向他们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大概就只能用一个词来概括:中国特色。

备案光荣……不备案“光荣”……“被按”……“光荣”……

===“光荣”的“被按”分割线====

:有人在火炬那里质疑“彪汗”一词,关于该词的典故请参见约一年前的此文

乌鸦FANS

前两天在Solidot.org上看到我一向不太喜欢的Seagate将以19亿美元的价格收购Maxtor。看来偶还真是一个霉星,我喜欢或支持的公司或品牌,大多没有好下场。

就拿硬盘来说。

十多年前,我用的第一块硬盘是Quantum的,所以Quantum是我最早FAN的硬盘品牌。另外还有一个朋友是用Corner的,据说也很不错,不过差不多就是那时候,Corner已经被Seagate收购了。当然那时我对Seagate还没有有什么坏印象——其实是没什么印象。

事情主要是发生在97、98年间。那时我周围的电脑用户中,有好几个——当然也不是全部——用Seagate硬盘的(当时的主流是1G左右容量)都在使用一年稍过一些的时候损坏。厚道一点猜测,可能是刚好那一批货质量不稳定吧,但是这样大批量地出问题,特别是像硬盘这么重要的设备,实在让人受不了。

当然,后来想想也应该是有一定成见的,因为我推荐给朋友的Quantum硬盘中,也有一个用了两年就坏掉的。

从那以后我向别人推荐硬盘就再也没考虑过Seagate,直到现在。主要是推荐Quantum的,因为相对Maxtor,价格上通常有一点优势。可惜没过多久,到了2000年,Quantum就被Maxtor收购了。不过这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Maxtor也是很不错的。

然后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自己买电脑那会,正好Maxtor的价格相当高,所以我只好买了一只IBM——到现在已经用了四年了。然而不幸的是,不久之后,IBM把硬盘业务卖给了HITACHI。郁闷。

现在,连Maxtor都卖给了Seagate,看来只剩下Westdata的硬盘可供选择了——至少我同事说他用过多块Westdata还没有碰到过什么问题。

除了硬盘以外还有很多事例。比如软件开发,我一向是Borland的FANS,但是现在的Borland就不必说了,而我一向不喜欢的MS却一直过得很滋润。还有从汰渍的“白金式”广告开始,我就不太喜欢宝洁(当然其下的部分其它品牌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宝洁收购了吉列……

可见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是很小众化的,没有市场,注定是要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_-|||

[小广告]求购一辆车&圣诞8快乐T_T

早上出门时发现停在楼下的自行车被盗了。:(

874小偷一万遍,连偶的破车都8放过。

本想再去买辆的,想想再被偷了就不划算了,还是买辆旧的不容易被贼掂记。有没有哪位有车出让的?

交易地点限徐汇区徐家汇以西及闵行区莘庄以东部分(太远的地方骑不回来-_-|||)

在客齐集发布的广告

BTW(12.25):祸不单行的是,因为我用的一台跑W2K的电脑一向是休眠关机方式,昨天晚上唤醒开机未完全好时(桌面已经显示,但鼠标光标还移不动)把U盘插上,结果数据全部丢失,当场全身都湿了——我的SVN Repositry啊!!!!虽然最新的源码都在电脑里,但是几十个中间版本全部没有了。T_T

我讨厌这个圣诞节。T_T

网游究竟有什么错?

前几天在我那篇《网游是杀人凶手吗?》中,TR老大提出了不同意见,全文引用如下:

我觉得BS网游的一个出发点就是,我认为做网游实际上是钻了一个空子。

如果我做这个,我会害怕,怎么会有人成天沉迷于我的游戏?他们不要学习了吗?不要工作了吗?

而如果那些成功的网游就不会这样想。他们可以很简单的将责任推到社会:我只是商业运作,不要来和我谈社会责任——反正社会也可以反过来推卸:我是社会,我就认为是你的商业运作搞坏了我的社会。

所以我成不了网游人物。

可是,社会责任难道不是一个企业应该考虑的吗?Social Citizen呢……

2005-12-20 10:27  by TR@SOE

我不同意TR的看法。

社会不是一个个体,而是无数的个体组成,网游公司、网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学校、家庭、政府是社会的更为主要的组成部分,不能一味地把黑锅推到网游公司的头上。
而且网游是新生事物,而学校、家庭、政府存在的时间长了,它们都不能解决青少年的问题,凭什么认为把网游公司、网吧都干掉,这个世界就能清静呢?
社会责任当然是商业公司要考虑,所我B4那些流氓公司:UCLOO、3721……

2005-12-20 11:36  by 猛禽

呵呵,所以我只能这么推论了:

网游公司出游戏赚钱没有错,小孩子喜欢玩(天性)也没有错,那么难道是开网吧的错了?按照猛禽兄的推理,这样推到网吧身上好像也不是很厚道的说。

网游的确是新事物,在这点上,政府(如同所有的新事物出现一样)再次没有能够拿出一个很好的对策。

我们不能否认,青少年教育问题由来已久。网络游戏的出现可能只是让我们在一个更为大家熟悉的平台上得到这方面的信息。

但是我说的社会责任的问题,是不能被这样曲解的:既然有那么多问题,而网游引起的问题又不是所有的问题,所以网游就变得免责了。

我对网游的批判正是出于这个出发点。就像一个房子摇摇欲坠,而且势不可挡,但是你(姑且不说你没有想到出力维修)反而还拆几块砖回去准备当纪念品。那么一旦房子倒塌,固然不全是你的问题,但是从道义上你确实是犯了错。

社会当然是个体形成的,所以社会的行为一定由个体形成。在这个青少年教育问题上,谁都有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网游公司、烟酒店、药店、计划生育办公室、你、我……

再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开车就会有可能出车祸,那么在刚开始没有交通法规的时候,某些人凭着自己有车在道上酒后开车,横冲直撞,杀人了。难道我们还要责备行人不知道车子是会撞死人的吗?难道我们要责备村长没有对村民进行安全教育吗?

所有的新事物出现时,当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

第一,“天下惟利”以及“商人惟利”的思想使得任何想到社会责任的人都不能成为一个当今意义上的成功的人。而更多成功的人选择的是等我成功了,再谈社会责任。

第二,公众的舆论权被剥夺,至少是被忽视了。猛禽兄自己也说,要让他选择2005年的一个关键字,他会选择“防”。我觉得这个字选得好。“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要防得好,要防得“紧”。

第三,泛责任说。每个人都有责任,就变成了谁都没有责任。这和致辞感谢时常见的“泛CREDIT”正好形成鲜明的对照:我要感谢我的领导、同事、父母、老师、同学、三姑六姨、拐角口卖老头的香烟、四面八方伸过来的手……

最后,我想说的是,对于现在这样的一个状况,“网游难辞其咎!”

2005-12-20 13:12  by TR@SOE

我仍然不同意“网游难辞其咎!”的说法。现在的网游就如同我小时候被广泛批评的港台影视作品,媒体上同样天天在说那些低俗的作品宣扬色情暴力,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但是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早已经没有人再提这事了,倒是大陆自己拍的影视作品在庸俗、色情、暴力等方面比当年的港台作品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说网游真是有这么大的不良影响,同样更加可以说“学校难辞其咎!”“家庭难辞其咎!”“政府难辞其咎!”。这不是泛责任说,原因有主次之分,责任也有轻重之别。正如TR老大所举的例子所说的那样:一个房子摇摇欲坠,而且势不可挡。就算没有人去拆砖,它也终于是要倒的。不去追究前面造成房子成危房的原因,反而抓住最后一个拆砖的人不放,这不就是让最后这个人背黑锅嘛。

再来谈“对”“错”。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必须有一个标准。法制社会的唯一标准就是法律。TR老大所举的车祸的例子正是最好的说明,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我们固然不能责备被撞者,但同样不能责备撞人者,更不能制裁撞人者,至于因为有了交通事故就要禁止汽车的使用更无疑是因噎废食。从另一方面说,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事故,才会有交通法规。而制定法律恰恰是政府的责任。再说即使现在有了交通法规,学校和家庭同样必须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做到位,才能真正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无法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可能因此不用汽车。

相比违法的酒后驾车行为,网游本身并没有违反现有的法律。当然,现在也已经有相关的法律,比如网吧容留未成年人现在就是违法行为,这肯定是错的。除此之外,网游与别的责任担方所处的地位完全一样,没有义务为目前的青少年问题背下所有的黑锅。

关于人治和法治的问题,去年在BLOG上跟reallike等人讨论得很多了,不想重复。讨论社会责任不过是一种泛道德的说教,一则没有强制力,二则没有说服务力——道德的定义从历史以来都是掌握在文人士大夫手里,是他们为自己开脱的工具,不谈也罢。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把现有的法律执行好,并且逐步完善立法建设,才是真正解决问题之道。把什么事情都推到网游头上,无助于青少年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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