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司法解释

俺得坦白,昨天那篇POST用的题目有哗众取宠之意。

其实这个司法解释相比原来《刑法》中的内容,只是加强了对互联网内容的管理以及对量的规定作了具体化。并没有更多的增加。

问题在于联系之前的几条新闻: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拘留、在家上网访问了色情网页被拘留、在车站被检查出笔记本电脑中有色情记录而被拘留……

这几个月来被关或关过的网站几乎都主要不是或不仅是因为色情内容……

那些为色情网站做广告的大网站好像都没什么事……

那些经营色情短信、声讯电话的运营商们也不过是敌进我退而已……

至于嫖娼这种事……像“天上人间”这样的地方不是老百姓能去得了的……

BTW:参考《别了,维纳斯

14 Replies to “再说司法解释”

  1. 不好意思,我又来了。先说你这次的题目就有问题!你是说肚子疼吗?为什么找脚的毛病呢?!什么是严打?!还有什么叫撞在枪口上了?!你知道的消息又有多少呢,你的反面例子,为什么不把正面的一并放上,才显的公平啊!司法解释是司法解释,执行的人是执行的人,经被念歪了是经不好吗?!天下和黄占边的人多了,其中恐怕包括你也包括我吧,犯了事儿的,有占多少呢?!就事论事,别打击一大片!哪个网站被误打了,我也表示同情(8u8,他妈的查这个网站的人该关起来)。有炮要放对地方,见人放不是英雄!充其量是个莽夫!

  2. 老鸟,面对裤腿撕咬者,一定保持沉默哈。我们不跟他一般见识,撕撕裤腿而已。:〉

  3. 汗,牛人又来了。虽然RL是那么说,8过俺这么厚道滴宁,回一下吧。如果都是正面滴,那这个法就非常好,俺也就灭必要说什么了。>天下和黄占边的人多了,其中恐怕包括你也包括我吧正是因为如此,而这个法把俺们都置于违法的状态下了,所以俺要废话几句。至于哪个网站被打了还用问吗?我上的网站基本都被打过:CSDN,mblogger,BlogDriver……

  4. 哗众可以,取宠就要有点本事了。不管是什么本事。很多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我主张给所有人说话的权利。但说的是什么却在自己。其实,每个人在一开口的一刹那就向大家交了他的家底,只是我们年轻的时候常常看不明白而已。

  5. 在现阶段,这些问题都是无可避免的期待社会的发展吧,另外绝对不要以为一种技术会成为避风港,道魔都是技术相互消长,谁也胜不了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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