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一时间》的话题是:某地取消官车的特权,官车(包括不是执行任务的警车)不再享有优先通行权–可惜这个地方不是上海,否则我就可以少迟到几次了。
其实本来就应该如此,好像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官车有优先通行权嘛。正是由于某些人自觉不自觉地给予官员们这些特权,才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他们的老爷脾气,弱化了服务意识,滋生了腐败。而且这种特权的给予其实正是一种封建社会的遗害,是无论如何应该取消的。
联系前几日的一个统计报告:北京市的小车中,公车(即政府部门公务用车)的数量占26%,但是在路上跑的小车中,公车占80%。这说明什么问题恐怕就不用多说了。
纳税人的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