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8)
放假结束,开始清点Bloglines里的未读更新——早上BL短时出现水管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很多人像我这样。
然后就看到曾颖的这篇《阿忆先生,你为什么将我的文章拿去当你的???》。文中说的那篇被抄袭的文章我很早就看过,还kuso过,只是当时也不知道作者是谁。
这个事件很快就有了结果:《阿忆先生针对文章的事的回复》。新浪做事一向有够恶心,阿忆的解释还算部分可以接受,不过把别人的文章转到自己的BLOG上却不注明“转载”也是说不过去的,更何况还对原文作了修改。
但是在这个事件中,不小心让我看到一件相当哭笑不得的事情:在曾颖前一篇文章的后面,有一个署名“人家”的网友说:
人家是北大教授,会抄你的吗?不要炒作自己!
这是什么逻辑?这是郭敬明们的逻辑!当年庄羽告郭敬明抄袭时,不也是有类似这样的说法吗?持这样的观点的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基本的是非观念,应该去学习一下什么叫“八荣八耻”。
我不知道北大教授有什么了不起的,至少这个什么阿忆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倒是曾颖的杂文一向是很不错的。做粉丝的总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当然,谁都曾经年少过。愿意围着自己的偶像傻转,那是他们的自由,但是不要以为——甚至要求——别人也这样做。
不要以为有了点小名就如何如何,没有了人品,名气顶个球。
名气不等于人品,被膨胀的东西多半失去本身的性能,也就是变质.
为什么要说球。我觉得说P更爽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