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我在PCHOME上看到有人发了一组现场照片,是一辆起火的奥迪。据说是因为违章被警察追,然后一路连撞多车,最后才在人民广场附近撞了大车起火后停下来。但是很快帖主就被警察禁止拍照了。
昨天,这事有结论了《司法鉴定称上海奥迪车连撞9人缘于司机幻觉》。但是这个结论很难让人信服,一个有精神问题的人怎么拿到驾照——报道中只提到他的车是套牌,并未说他的驾照不合法。而且只要追踪一下之前的相关报道就会发现这个结论还有更多的问题,比如有警察当时称他“看起来不像是一名精神异常者”,在这篇报道里又说他当时是因为“开车打手机违章”,都与幻觉没有什么关系。问题就在于,这些报道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能成为法庭上的有效证据,而司法鉴定可以。
事实上,当时就有很多人猜测:一个敢于在上海的大街上开车横冲直撞的人,肯定不是一般人,这奥迪就如当年的宝马。现在看来,这些猜测不无道理。
虽然说应该相信法律的结论,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作一些假设的。假设这个人没有精神问题,但是为了逃避因“危险公共安全罪”所面临的刑事处罚,他通过一些背景力量找到合法的鉴定机关炮制出有法律效力的有利鉴定结论,同样可以得到现在的结果。这种可能性并不是不存在,因为中国没有谁可以来为司法鉴定作鉴定——即使有也可以通过足够强大的背景力量搞定。
这让我想起黄静案。如果不是因为司法机关的那些有问题的作为,此案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合理的解决。
我觉得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目前行政体制中的一个严重问题:
司法机关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管,法律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始终只是一句空头口号。
法律永远不是公平的。我要努力, 让法律对我公平一些
在中国,活着就是个奇迹.我们要珍惜这个奇迹
早就说了,以后有了钱,最起码要作个香港淫…
在中国,不被撞着就是个奇迹.我们要珍惜这个奇迹
隔天的新民晚报上专门有一篇文章出来辟谣,可惜,作用只能是越描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