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登录QQ,就收到一堆的消息,说是要对群创建者和管理者进行实名登记了。
之后便看到keepwalking的《网络实名看根本》和熊的《实名制,网络灭有陌生银…》。
本来昨天也想8一篇的,表达一下我在收录keepwalking那篇时所想到的问题。后来因为时间关系没写成,结果今天就看到双叶的一篇《我以真名行天下,但我反对实名制》与我想的差不多。
只是实名登记而已,又不是要在网上用实名——这就有点不方便了,毕竟不能让老板看到偶天天上班时间写BLOG嘛。:P
对我来说,登不登记实名也没有什么差别,只要上whois一查就可以查到我的详细资料,像我的360/flickr里,到处都有我的照片,简直比实名还要实名。我怕什么?
像33号令,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备个案嘛。虽然我也参加了那个无“法”显示的快闪行动,也想过要去备案——ZOLA的网站前几天不能访问看来是技术性故障——可是看到老虎庙的惨痛经历,我就懒得去自讨没趣了。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名人,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
从积极的角度上看,实名和备案还是有好处的,比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像去年小小马哥事件这样的事重演。也就是所谓的,有助于大家在网上也能够“真诚、勇敢、负责”(支持实名制的某教授语)。
虽然这么说,但问题并非只是表面上看来的这样。
从法律上说,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公民有义务配合进行实名登记,那么有关部门同样也有义务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其实这个我已经不指望了。
不要说保障言论自由了,我很怀疑它们连实名登记的个人信息隐私都不能保护。一个本意是要防止作恶的手段本身却很可能变成一个作恶的手段。因为他们掌握着对善恶的定义权……
对于一个在民众中失去公信力的GOV,即使是出于善意,推行一些有益的事情,也很可能遭到反对甚至抵制。更何况像这种带有双刃剑性质的事。
MOP上也在讨论这个话题,我很支持其中一个观点:强烈要求找小姐实名制!——特别是各地最高档的风月场所里,比如天上人间之类的地方。
呵呵,当然这是不可能滴。
偶同学把MSN Space 废了,因为他们公司要求MSN实名制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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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话才是大叔真正想说的。。BBBBBT
大叔你原来有QQ的.强烈不满…–
实名什么的 偶觉得是瞎折腾 这些东西真没劲……
最后的话才是大叔真正想说的
看来要苦练英语,上国外网站了;希望用代理还能上得了!
lolo表不满,你不是有大叔的MSN嘛,大叔用MSN的时间比较多哈。^O^
吾皇万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