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八卦(20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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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Key-天天网摘生成

文明国家的利益博弈

在我看来,小的国家或地区从来都是大国利益博弈的牺牲品。

克罗地亚战争、波黑战争、科索沃战争、米洛舍维奇、卡拉季奇、北约……

这些不过是十几年来的事情,只是有一些内容似乎已经被遗忘。米氏不过是为了应某些需要而诞生的罢了,就像拉登和萨达姆。应该说,当初米氏面对科索沃解放军武装争取独立的问题时,他其实没有别的选择。要么默认科索沃的独立——以土地换和平,要么就是后来大家所知的那样发动内战——以战争换和平。后者其实与新干涉主义者是一样的,只不过北约的武器装备更加先进,他们可以实施“外科手术式的定点打击”。

话说回来,米氏要有北约这样的能耐,科索沃也就不会闹独立了。

回顾历史才能让人看得更清楚一些,类似的事情在许多国家都发生过,比如那个被“正义”遗忘的索马里,还有在最近九十年里发生在那个叫海地的国家里的事情……

前两年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发生的事——当地反政府武装造成了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但是美国在联合国提议对苏丹加以制裁时,某国是持反对意见的。因此引起国内某些人物批评政府非正义,美国的提议多么“文明”。其实这些人与美国的那些激进反战分子是一样的。

说得不含蓄一点:所有小国弱国的内战或是地区冲突,背后总是有大国的阴影在若隐若现。比如很难解释为什么他们除了打仗,什么别的事也没做,却总是有用不完的武器弹药。这种事情本来是一种潜规则,无非是大国在这些地方有利益存在。但是某些大国总是在这种方式干不赢或是有所吃亏的情况下就亲自赤膊上阵,却还要拿一件据说是叫做“维护正义”的内裤顶在头上,这就太不要脸了一点。

一个正常的国家,应该是对内服务于国民,对外争取本国国民的利益。

如果有人因为美国是个服务于国民的好国家——当然这一点是事实,就认为全世界人民都应该跟着美国的步子走,为美国人民的利益服务,那就已经不只是“港”的问题了。

–于3月27日发于鸟眼观圈

友情警告

昨天刚收到cnbloggercon的Group里Chu Stan友情提醒:

今晨收到北美的一个诈骗邮件,请不要去FOLLOWHERE.COM或PLAYBINGOLIVE.COM注册任何内容,
目前,此诈骗邮件几乎可以自动地以你名义向你GMAIL通讯录中所有联系人发送一个名为CHECK IT OUT邮件.
请删除.

结果今天就看到色色中招了。不过他中的另一个叫ENTAKETY.COM的网站,但作案手法是一样的。

特此警告!!!

补充:

这也不能说是GMail的问题,应该是防范意识不够。

很多病毒式传销的网站都是这样干的,当用户在该网站上注册时,它会要求用户输入邮箱及~邮~箱~密~码~。这样它们就会以用户的身份登录邮箱,并以用户的名义向外发送广告邮件——我碰到过的就有针对GMAIL的和HOTMAIL的。

所以,即使是朋友推荐的网站也要小心,特别是碰到那些要求输入邮箱密码的网站,尽量避开为好。

人性化的矛盾

在《谁来宽容人民》中,我对“法律也的确是需要人性化”表示赞同,但在废除死刑的问题上,我是反对的。因为:

对罪犯的文明,但是对更大多数受到犯罪行为威胁的民众来说,是更加的不文明”。

看了这则消息后,我发现上面这个说法的适用范围不止是死刑的问题。

固然说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来说,的确应该对他们“人性化”一些。但是作为维护社会良序的重要手段,法律更主要的目标是维护大众的利益,所以“人性化”必须是在不损害大众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谈。

所以,对罪犯的宽容就是对被害人的残忍。犯罪事实既然发生,就必须有人为此负责。虽然未成年人有必要受到保护,那么他们的监护人是不是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如那则消息中的情况,那名未成年人之所以再次犯罪,正是因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反而以言语刺激他而造成的。

当然有时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又可能造成不“人性”的后果。因为未成年人可能因此失去监护人的监护。可惜中国政府力量目前还不可能做到像美国那样的,在监护人的监护权被剥夺后,有相关的政府机构即时介入。

没办法,很多事情都是一环紧扣一环,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相关配套手段不能跟上时,单方面作良性的改进反而可能造成不良的后果——大跃进终非正道。

人类文明消失了吗

忙,继续贴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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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米死了有一些日子了。但是引发的争论却还未到结束的时候。

据说国内媒体对米氏相当的美化,可惜我没有看到;据说国内网民的民族主义情绪因此相当强烈,可惜我也没怎么看到。倒是这篇自以为是文明代言的《种族清洗的狼风和兽性》报道让人看了“暗暗心惊”。

我在《剥去文明的外衣》里说过:这个世界上最野蛮的事情,往往都是所谓的文明人干的。当这些文明代言人将“巴尔干屠夫”的帽子扣到米氏的头上时,所有不同的声音都将被认为是反文明的、是兽性的、是在为杀戮代言。——总是能够经常性地看到这种以正义和公理的名义进行的言论专制。

当我看到“这些惨绝人寰的故事,让人类怀疑文明是否突然消失?”这一句时,想到的是另一件事情。几年前,我曾经在一个小论坛上与人进行过一次争论。在那个论坛里的是几个相互认识的朋友,当时我刚去那里不久,正好因为碰到一次扒窃事件,就上那里提醒大家上街要提防某些人。结果一个朋友的朋友刚好是在那个地方长大的,因而对我的这种“种族歧视”态度非常不满,我们大吵了一架。互拍之间,我转贴了几篇关于某分裂组织前些年的所作所为的报道,其内容就不转诉了,大致也是一些“让人类怀疑文明是否突然消失”的事情。但是那位朋友的朋友指出,更早之前“文明”的汉人也干过同样的事情。我语塞,如果不断地向上回溯,人类的历史大抵如此。

有人说(原文已经删除,就不注明出处了)他了解当年炸馆的真相,因此更加觉得米氏的“恶”,而“恶”与“恶”之间是惺惺相惜的。还有人说(没找到出处,无法注明出处)中国网民现在的情绪与二战前的日本一样。

不管是哪种说法,意思大致是差不多的:有人在像米氏一样煸动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搞大汉族主义什么的,以转移矛盾什么的。关于炸馆的所谓“真相”,我也看过几种说法,只是不知道其中是否有那位仁兄所知的那一种(因为他具体说是什么“真相”)。这一点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有利益关系一种,如果要相信还有其它关系,那只能说是自己太天真。还是说说民族主义吧:

事实上,只要是存在民族差异,就必然存在民族主义。而民族主义的危险性在于,它像宗教信仰一样,是一种很容易被利用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是不存在善恶之分的,只在于如何运用。

米氏就是这样一位将这种力量用于作恶的独裁者。但是正如《米洛舍維奇为谁而死?》最后一句所说的:我为米洛舍维奇感到不值!!(嗯,这篇有点他们所说的民族主义情绪的意思)。米氏通过民族屠杀得到独裁者所能得到的一切,但他还是死了,死人是什么也得不到的。最重要的是,他又是为谁所利用呢。

这篇《米洛舍维奇及其时代的葬礼》中对前南斯拉夫的那段并不久远的历史的描述,抛开意识形态分歧来看,谈得还算客观。只不过似乎“无意”中漏掉了北约军事介入的部分。当然,北约的军事介入是正义的,他们是为了阻止米氏的继续屠杀。

老米终归还是死了,让那些未能将他施以法律制裁的人狠得牙痒。中国有句老话:人死为大。不论作为一名独裁者,他犯过多大罪,但是他现在已经死了。如果连一个死人都不肯放过,那么你们所标榜的公理正义人权何在呢?

在犬儒主义者看来,在米氏的问题上,左右都是伪善。米氏固然杀人如麻,但那些在他背后晃动的身影的手上未必没有血迹。没有人是干净的

——改于3月22日18:04,于鸟眼观圈

上周八卦(2006-03-26)

2006-3-24

2006-3-23

2006-3-22

  • 我曾醉倒在刘和珍罹难处 #
    宣称进步、革命的人,打败自己的对手所用的方法,往往比对手更残酷、离现代理念更远。
  • 也谈幸福与边沁理论 #
    但是如果一个国家最穷的9/10的人比美国人最穷的2/3的人穷,它最富的1/10的人就有可能比美国最富的1/3的富。
    如果一个国家最穷的2/3的人比美国人最穷的2/3的人穷,你很难想象,它最富的1/3的人竟然能比美国最富的1/3的富。

2006-3-21

  • 转帖:孙文与中国百年宪政的教训–凛凛新裔 #
    现实问题是要靠技术型的人来解决的。今天的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现实问题。但少了对文化深层结构的体会,我觉得这帮技术性的人一定会给我们留下后遗症的。
  • 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
    昨天的“结果”影响今天的“机会”,今天的“机会”又影响明天的“结果”,这样环环相扣,谁能分辨“结果平等”和“机会平等”?

2006-3-20

  • 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背后:BSP罪与罚 – DoNews.com #
    我还以为上次安替事件之后,这个秦尘就消失了,没想到居然又找上了沈阳。支持沈阳。
    “我起诉‘秦尘’和Bokee网一案已经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3月3日,互联网知名人士沈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也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 “该改的不改,不该改的瞎改” #
    斯蒂格利茨说了一句话,可圈可点──“每个成功的经济,都是建立在市场和政府的合理平衡之上的。”

2006-3-19

  • 风言风语 ?《断背山》粉丝必备食谱 #
    一个老外两口子,被请到一家有英文菜单的牛排店吃晚饭。丫最终点了什么菜,不得而知,但至少知道他买走了牛排店很精彩的菜单。我简单翻译了一点内容,但好看的还是原文,链接在这里。这些菜名里,我最欣赏的是以下几道:

365Key-天天网摘生成

从木木的隐退看BLOG的BBS化

在点击过300万之后,著名的木木宣布离开,也的确到了差不多离开的时候了。只要比较一下她早期的文章现后来的文章就可以看出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虽然说BLOG是“我的地盘我做主”,但事实上只要有一个读者,这个BLOG就不完全属于作者的了,更何况是像木木这样的名人。

我很赞同木木对BLOG的这一观点:

完整性是指,一个BLOG的内容除了文章和图片外,它还应该包括网友的评论和我的回复,包括所有的链接,访问量,甚至还应该包括那些图片被删除后留下的痕迹,等等。连续性是指整个BLOG写作的时间过程,每一篇是怎么出来的,当时的语境,当时的心情。

离开了评论、链接、访问量以及当时的语境,曾经生动的BLOG就会立即变得苍白无力。那么这样一个BLOG是不是就像是BBS中的一个帖子?作者便是楼主,下面是跟帖。

韩白门发展到了韩高案,老罗那边的争吵也没完没了,更不用说和菜头那边的板砖横飞。整个BLOG SPHERE貌似已经变成了一个大MOP。

从古老的BBS(非WEB的那种)到后来的WEB FORUM再到现在的BLOG,无论开始的形式如何,发展的结果都是变得差不多,莫非这就是网络化生活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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