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说媒体

各媒体最近的日子似乎不太好过,广电总局下发了一个“2006年广播影视工作要点”,网易说:“让先进娱乐新闻教育人”。

如果这个关于“《无极》的背后投资方是与广电总局有关的中影集团”的传闻非虚的话,那么作为“真理部”的下属部门,广电总局的一系列动作不太可能跟“真理部”一点关系没有。

《二水点》被阉之后,老李他们改行写起了“公开信”。时代毕竟不同了,解放前国民党“党天下”的时候,王芸生、邵飘萍等人办报是要冒生命危险的,便是解放后,强人如李敖也只能通过出系列书的办法来规避不能办杂志的障碍。但是现在有了网络,编辑、作者都可以直接面对读者,控制媒体未必就能够掌握“真理”。

当然,不受控制的媒体是不存在的。但是对媒体控制得少,真理就会多吗?似乎也不一定。李浔阳说的是一个方面,安替说的(请自觉穿墙)是另一个方面。

几周前我曾经与人讨论过关于媒体的作用,当时我觉得媒体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作为大众的代言人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但这似乎也不容易。

那么大众能不能通过网络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呢?

正如短信投票的“民主”对没有手机的人来说是不民主的,网络媒体对于没有电脑或不会电脑的人来说,也是无用的。

我也随便说说

刚看了费老的《随便说说》,昨天的东视新闻短信话题我也看了,之前关于那个小女孩被咬伤的报道我也看了,真的很惨,那么小的一个小孩,半边脸上都是深深的牙印。

坦白说我不喜欢宠物。比如狗就有一个很不好习惯,喜欢用尿尿来划分势力范围,于是我就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们小区里每栋楼的转角处——喜欢占角也是所有狗狗的一致习惯,都被狗尿淋得黑黑的。因为只要有一只狗发现一个墙角,就会撒点尿做记号,而别的狗经过时,闻一下发现是别的狗的味道,也会撒一泡尿占一下,之后经过的每一只狗都会这么做。楼下的也就算了,但就连每层楼的楼梯转弯处,楼上某户人家的狗狗经过时也不忘关照一下,真是汗S。

至于狗咬人就更不必说了。真要爱护动物就应该让它们都到森林之类的地方,那里才是属于它们的世界,而不是让它们到人类的世界里来背黑锅。

但是对于有关部门因此就把那整个村子都划作狂犬病的疫区,要把全村的犬只全部扑杀的做法我是不赞同的。这些公务员平时工作做得不到位,一出事就这样站出来貌似正义凛然,其实是推卸责任——把责任全推到狗和狗主人身上。其实前年也曾经有过类似的斗狗事件(见《生又何哀,死又何苦》《同样务虚的斗狗、万州、及事故》等)。

在看电视的时候,我注意了一下屏幕下方滚动的观众短信内容,基本上是分成极端的两类:一类是强烈支持有关部门的行动,另一类则是强烈反对。前者多半是领教过别人的宠物的人,后者则多半是养宠物的人。

这种事情并不好办。

比如说加强管理吧,还真不一定管得过来,养宠物的人实在太多了。而且部分(个人认为至少一半)的宠物主人还是相当缺乏公德心的,比如那些纵容狗狗在楼梯转角处尿尿的,且不说弄得整栋楼的楼道臭气熏天,万一狗狗正尿时,楼下有人上来岂不是要被尿了一头。还有那些养了大狗的人,在公共场所放开狗链让它自己乱跑的,也是很危险的行为。特别是有些有钱人的狗,颇有狗仗人势的意思,自以为咬了人不过是赔钱罢了,所以更加肆无忌惮。但是狗毕竟不是人,即使犯了事,我们也不能以“监护不力”的理由对狗主人追究责任。

而且说到加强管理,我不禁又会想到《卡拉是条狗》,老百姓养个宠物自娱自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然,前几天新闻报道说的那对拿着双低保夫妻养名犬的事是不能算的。还有,像狗狗尿尿划势力范围的这类行为也是一种天性,恐怕也不便太过于强行阻止。

tags:

转一段对话

最近比较忙,没空写八卦了,只好偷点懒。

据说是某人在上海的公交车上偶然听到的:

男:过年的时候,我都答应我妈了,以后每个月寄一千块回去,可是现在都几个月没有寄了,我妈昨天打电话来说我了。 
女:寄钱可以呀,先看看你自己挣多少吧? 
男的这时候有些火大:我怎么了我,我一个月挣两千块钱,拿一千块钱寄回家怎么不了呀?(姐妹们,我这里是上海) 
女:你爸妈退休金一个月都有两千多块,那种小地方,干嘛问我们要那么多钱呀? 
男:我孝敬父母管你什么事呀,我每次要寄钱,你他妈就拦着我,不让我寄,你他妈到底有没有良心呀? 
女:你自算算,我们现在的房租是1200元,还不连水电费,我不让你全付,你付一半吧,600块你要给吧,你一个月交通费最少也是200块,手机费最少也100块,你还抽烟,一个月要200块吧。现在加起来已经1100块,你差不多半个月就要买一次衣服,你还要吃饭呀,你自己算算吧,你的2000块,都不够你自己花了,你拿什么寄回去呀。 
男的现在有些发愣,然后又理真气状的说:你一个月四五千钱块,就不能每个月拿一千块出来给我父母呀,你现在还没跟我结婚了,你要讨他们欢心,你知不知道? 
女:看你这样子,我怎么会打算跟你结婚呀,现在通知你,今天晚上就收拾东西给我滚蛋。 
男的愣住了。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女的都很平静,男的一直在大声说,车上好多人都看着他们俩。

大家讨论一下吧^O^

王TT事件与加强监管

(写于上周五)

今天一上线便在QQ新闻上看到报道说《网络热传大三女生春光照女主角并非其人》。刚好这一事件我前不久也关注过。-_-|||

客观地说,这种自拍作品的品质通常是相当低的,完全不能跟专业厂商相比,但是这个片子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高的关注度,我想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在传播的过程中突出宣传这个人的“真实”身份,这就勾起了人类的某些劣根性。

我在刚听说此事时,就搜索了一番,结果在某BLOG上看到一篇相关文章已经被删除,后面的回复中有人以“网警”的名字留言警告。显然这事已经传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为什么当事人现在才出来澄清事实呢?这很奇怪。明显缺乏危机公关的意识(更新消息:《谁是东财王TT》)(再更新《网络热传大三女生春光照女主角现身》,这次应对的做法比较好)。

上面说的是铺垫,重点在于:专家解析——“点对点”传播给网络监管出难题

在中国的网络环境下,所有“不宜传播”的事情都是通过这种“点对点”的方式传播的,王TT事件的发生将对这种传播方式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大概很快就可以看到了。

不过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这样的处理方式恐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BTW:还是对相关关键词打个马赛克吧,以免招来搜索者误入或是网警同志。

还是立场问题

前年我写过一篇《立场问题》,就这个立场问题胡扯了一通。之所以会想起这个,是因为前两天高论在CSDN上掺和了一次吵架帖。抛开历史和民族的因素来看,那个帖子里的杉树林说的并不错,只是他那番说法是站在日本鬼子的立场,所以被痛贬也是完全自找——他真要作这种讨论可以尽管去与任何一个未被日本侵略过的国家的人讨论。

对于头头们的网络封堵行为,我曾经与人讨论过。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它对于“维护稳定”还是很有作用的,站在他们的立场上看,这么做是“对”的。别看这种封堵对于我们这一帮bloggers似乎没有什么作用,但是从更广大人民群众的角度上来看,还是很有效果的。正是因为封堵,才让那些不适合于公开讨论的事件被限制在一个小小的圈子里。

所以,虽然我们看了刘正荣的发言《我国没任何人仅因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而被捕》、《国新办解释某些国外网站被封传闻》会觉得很可笑。但对于圈外的人来说,都是再正常不过的报道。

本来就没有任何人仅仅因在互联网发表言论而被捕监狱里没有政治犯,只有经济犯或其它什么犯——在法无定法的情况下,要抓一个人的违法辫子是很容易的事。在中国不能浏览的境外网站数量是非常少的,中国与境外的信息沟通是顺畅的,境外知名网站都是可浏览的。像维基百科那种非官方的百科全书一点权威性也没有,当然不能算是知名网站。而像Yahoo.cn、MSN.cn、Google.cn这样的知名网站都是可以访问的。

不过既要当那什么,又要立那什么,某些人有时候也是可以无耻到这样的地步的。

安替在《中国网民的自由不是美国人的丫鬟——对美国国会即将提交的信息法案的声明》(请自觉穿墙)一文中的大部分观点我是赞同的,但是他在最后将Yahoo分别对待则我有不同意见。站在这些美国公司的立场上看,不论是美国国会的法案,还是中国司法机关的要求,对它们来说都是一样的选择:要么坚持原则放弃市场,要么放弃原则取得市场。

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未经考验的忠贞不是忠贞。MSN.cn和Google.cn只是没有碰到Yahoo.cn那样的考验,或者说Yahoo.cn比它们更早了解中国的游戏规则。如果有一天MSN.cn和Google.cn也面临着:“遵守法律”交出用户资料和完全退出中国市场的二选一难题时,它们会如何选择?

站在它们的立场上想一想,就知道它们会作出怎么样的选择了。

tags:

上周八卦(2006-02-19)

2006-2-18

2006-2-17

2006-2-16

2006-2-15

2006-2-14

  • 创造性的未来 – Dream On #
    我仍然支持小白的观点:最多咱们告别主流媒体,不跟他们玩。
    尽管Creative Commons这一类的开放性的,提倡有限版权的作品分发协定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他们的影响还是很有限的。如何积极地面对这种以改变他人作品为基础的文化的出现,认定它具有相当程度上的原创性和文化价值,而仅仅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封杀,甚至认定其作品格调低下,是对于我们在文化上的创造性思维是有百害而无一益。无论对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最后判决如何,它对于我们在这种文化的认知上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 What’s Daniel Blogged--风险 创业 合家欢 #
    对于一家刚起步的公司,虽然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保证团队成员少走弯路,使各个成员的前进方向尽量一致.但是对风险的规避也有可能导致团队成员创新能力的约束,使得一个刚起步的公司老气横秋.
  • 捍卫袁老师(by 黄一琨) – 思维的乐趣BLOG #
    嘿嘿
    由于知识分子和理论家们杂乱不堪的描绘,观念可以产生暴力。by 托克维尔激情洋溢的风格背后往往隐藏着贫乏的心灵。by 米拉 昆德拉
  • 揭开神秘面纱:北京天上人间夜总会的后台实录 红色博客 红色论坛 #
    未经证实,仅供参考

2006-2-13

  • “好多话说”(by 方军) – 思维的乐趣BLOG #
    有同感啊
  • 可怜的,还能往哪儿逃呢? – 赵牧博客 | 搜狐博客 #
    有人说:明天的中国会是今天的菲律宾。那么河南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了。
    菲律宾国内在是否禁止向海外输出女佣的问题上很矛盾,赞成和反对的争执不下。因为菲律宾这些年一直在靠向40多个国家输出劳务来缓解自己糟糕透顶的经济。这个国家就靠输出廉价的保姆,每年可换回约60亿美元的收务,这个国家的经济对劳务输出的依赖性很大。也因此,菲律宾的“国际形象”很不佳。

365Key-天天网摘生成

支持陈大导演

(作于15日,改定于17日)

本文的题目是很欠揍,这我知道。

关于谁比谁无耻的这档子事,吵了有好几天了。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贵圈真乱。就连老陈的前妻也没放过他:《前夫和馒头

但是按照现有的法律来说,陈导的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所以我支持他告,老罗说过:人民有无耻的权力。然而遗憾的是,照木木的专业分析《《馒头》背后的法律问题》来看,老陈的胜算也是很有限的。这年头想要无耻一回都不容易。

但我考虑的是另一个方面的问题:

就这样一个遭到广泛批评的做法,它居然是合法的!!!

如此说来,著作权法似乎的确正在沦为“恶法”。是不是真的要准备迎接一个版权终结的时代了。如果版权终结了,那CCL还有什么意义?那框框是不是就是合理合法的了?

还好这里是中国,总有些东西比法律更彪悍,比如据分析,“真理部”(《1984》真是深入人心啊)可能出来干涉此事。但问题在于,“真理部”自己还陷在麻烦中

昨 天晚上的东视广角节目谈的正是陈胡之争,不过编导很谨慎,把老陈那些过激的话都剪掉了——当然包括那句著名的“一个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节目里某教授倒是说了真话,现在群众一边倒地站在胡戈这边显然代表了一种草根对精英反动——这恐怕就是“真理部”可能对此事下手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天人民可以一致反对老陈,明天他们就可能一致反对一些别的东西,这种事必须扼杀在苗头状态。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