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去文明的外衣》一文的确是写得长了一点,超出了书评的范围,但是我还是想继续说。
必须承认,我在那篇文章中的表现出来的态度近乎于老罗所谓的Cynical。而且已经不止于此,最近我的几篇POST大多都有这种味道。按传统的定义,本来犬儒主义者所反对的仅限于“伪善”,但现在被胡平指为“犬儒病”或是老罗所谓Cynical的,则是完全不相信有“善”。
在前文中我说过:
从文明的角度来看,人类至少可以分成三类:不知文明为何物的“野蛮人”,知道并服从文明的普通人,领导文明的“文明人”。
问题在于,当“善”的定义掌握在“文明人”手中时,这样的“善”还是真的“善”么?
回到正统的“犬儒主义哲学”定义中看看吧,按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的说法,犬儒主义得名于第奥根尼,但是这一派哲学的思想却是起源于他的老师、苏格拉底的学生——安提斯泰尼,而按安提斯泰尼主张:
除了纯朴的善良而外,他不愿意要任何东西。他结交工人并且穿得和工人一样。他进行露天讲演,他所用的方式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也都能理解的。一切精致的哲学,他都认为毫无价值;凡是一个人所能知道的,普通的人也都能知道。他信仰”返于自然”,并把这种信仰贯彻得非常彻底。他主张不要政府,不要私有财产,不要婚姻,不要确定的宗教。
这才是犬儒主义的真实面目。
不可否认,有相当一部分所谓的“犬儒主义者”只不过是打着犬儒主义的幌子学着玩世不恭的表面行为却不知道本质,但是也必须看到所谓的“文明人”对犬儒主义的妖魔化——因为犬儒主义才是追求自然的真善,反对“文明人”所定义的伪善。
我在《论爱情的自然本质》中提到宋明理学对中国古代爱情观的影响,但没有展开讨论。这里就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下吧。南宋理学大儒朱熹曾经为了一个叫严蕊的妓女,与一位叫唐仲友的地方官争风吃醋,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不惜向皇帝上书弹劾唐仲友。但另一方面,所谓的理学却在宣扬“存天理灭人欲”,用各种非人道的礼教来约束别人。这不是伪善是什么?但是在那样的时代,这一批文人却是社会的精神统治阶级,是“文明人”,只有他们才有权对“善”下定义。
如果说,自觉自愿的“利他”精神是文明,那么犬儒学派虽然不是积极的文明,至少也是一种消极的文明,但绝不会是一种野蛮。
如果说,一味的“利己”主义是野蛮,那么自由主义即使不是一种积极的野蛮,也至少是一种消极的野蛮。因为自由主义追求的正是在可能的框架内达到个人权益的最大化——不论是“看不见的手”还是帕累托最优。或者如樊弓在《戏侃马克思主义及其谬误》一文(作为一篇通俗易懂的自由主义入门文章,值得推荐)中的说法:你千万要自私自利。不要去为他人瞎操心。别人自己会为自己打算,不用你劳神。
如此说来,号称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自然就是积极的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最高境界。
这境界太高,我还是犬儒一点比较好。
–2.28
好久没来了,要补课~~^^
第一次知道儒犬主义是在五十的叶子里面
作为朱熹本人来讲,并不会觉得言行不一。封建社会里男人是将女人看作一种财产或者工具,侵犯属于他或者他觉得应该属于他的女人就是侵犯他的财产。虽然妓女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财产,但是多占有一个女人自然有面子。而且在另一方面来讲,封建社会本来就是男尊女卑,种种礼教多半也只是要压抑女人,女人出个门都可以说是不守妇道,而男人出没青楼,会被称为“风流才子”,还会传为佳话~或者大叔可以论一论女权的崛起……
那件事貌似是朱熹抢夺未果,而不是被唐仲友抢去。-_-|||女权的话题还是你们女人去讨论吧。^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