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淘宝的“招财进宝”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虽然我一向不太喜欢马云这个人,但是就这次的事情来说,我支持淘宝。自从前几年在易趣上吃过亏以后,我就对C2C敬而远之——那时淘宝刚开,比易趣还要乱。后来偶尔还会访问一下易趣或淘宝,但目的不过是了解一下相关商品的实际价格——公开报价通常不靠谱。前一段因为想买一些摄影配件,但是又懒得跑出去,就上淘宝淘了几下,还是有点收获的。感觉那个支付宝果然名不虚传,比以前的易趣好多了,虽然易趣现在被eBay收购以后,可以用PayPal,不过试了一下发现PayPal的身份确认比支付宝困难很多。扯远了。因为最近访问淘宝很勤,也注意到了那个“招财进宝”,坦白说这个功能对于买家来说影响并不会很大,作为买家来说,关注的方面很多,并不太会因为排名靠前就一定会优先被选择。前几天和色色谈起这事,他也持相同的看法。网站有权在不剥夺用户权利的情况下谋求自己的盈利管道。C2C的竞价排名毕竟与搜索引擎不是一回事。一个卖家受客户喜欢的原因关键是在于要有价格、信用等方面的优势,否则就算取消“招财进宝”,这些人的生意也好不到哪里去,搞什么“罢市”一点意思也没有。不过这种事情闹大了,自然会有很多人从众,不过是给群体非理性理论增加一个案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