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了一段《马斌读报》,其中说到前不久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说:不能将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CPI指数。理由是:购买商品房属于投资。结果引来一片哗然,各报纸都在批评这事。我不知道那些财经记者是真不懂还是装傻。
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不动产投资本来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投资行为,反而是我们一般认为的炒股(IPO等除外)等投资行为在经济学意义上并不属于投资。但节目里提到的媒体无一例外地将这一说法解读为:
国统局把所有购房行为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投资。
CPI作为衡量通货膨胀的工具,其结构组成自然有它的道理,简单地将房价纳入是不对的,即使是用于自住,住房也仍然不同于一般消费品。CPI作为一个宏观经济学的概念,其涵义不应该被无限扩大。同样,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投资,也应该在其应在的范畴内讨论。
这些媒体从业人员还是应该补一点常识,不要用自己的误读去误导别人。
酱紫说,鸟已经是投资家,资本家鸟~偶想消费一下。。。。
叫我想起快要征收的物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