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忙于跟SAP的Consultor MM聊天……不是谈工作,结果害得MM加了一会班,不知道有没有害她约会迟到。-_-|||
RLK回复了一大堆,我只顾得上大致看了一下,没来得及回复。今天简单回答一下,怎么说RLK也辛苦写了这么多。^O^
首先纠正一下一个意思表达不清的地方:我所说的“活”不是指灵活多变,而是指有活力。关于活力,具体可参考《建筑的永恒之道》里的定义。
至于RLK所举的那些个不民主的例子,我已经解释过了,对外不民主不表示对内不民主。而军队,是为国家机器服务的,如果国家是极权国家,则它就是为少数统治阶层服务。统治阶层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人民同样会反抗,这就是民意的表现。军队也只能镇压一时。高考制度本来就有问题,至于教育产业化,我一向反对。教育和医疗是两个最不应该产业化的领域。关于这方面,我以前的说过很多了。FQ,正是极权的产物,在极权教育和宣传下成长起来的人,这种反应很正常。
回答完毕。
总之,极权主义对于人民来说,就是一条通住奴役的道路。
好了,关于这本书的政治方面就到这吧,再下去也没个完。^O^
我只能说,没有你所谓的灵活制度。你先搞一个贯彻,或者培养一个认真贯彻你制度的人再说。或许,你培养一批这样的人,然后取一个人来主事。不管你的制度多优秀,没有人这个大前提存在。你的制度再好也是徒劳无功。就这些了。btw:普京就是叶利钦培养的,贯彻他的制度。
有关高考制度,在起先的考试制度而言。很棒。怎么?我没有说错,考试,考的就是知识地掌握。我没有听说哪个从六、七十年代出身的好人才,考试不过关的。考试成绩其实就代表了水平,因为考试非常合理。比如余秋雨先生。他的成绩很优秀。曾经是抢着要的学生。我的长辈,四十多岁以上的,素质高,学习就好,考试就好。因为那个时候,不考试还有其他出路。提倡的是上学的人不如不上学的人赚钱多!但,面对原来,考试本身的素质高,相对于现在人为的造成考试本身的素质低下。而考试恰好是高考制度最重要的环节。被人为的做坏了。你能说制度有问题?是制度的问题?是的,如果强加给制度作替罪羊,那就是制度的问题。怎么?现在所有的考试统统变味,也是种种考试制度的问题?比如大学里英语四六级。IT业内的微软认证,思科认证考试!猛禽,也是这些考试制度的问题所在?类似的考试制度,按你的理论统统都有问题。都应该改改。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知道……
有关军队。人民反抗?反抗不了。比如中国。为什么美国人可以持有枪械?因为保留反抗的能力。那是他们的制度的“活”之所在。另外一个,他们的制度,只适合他们美国人。因为他们真的“素质高”,而且很公正。你如果建立一套可以生生不息,找个人就能给你贯彻的。不行,至少在中国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人太聪明,太“走一步想三步”
我非常喜欢看史泰龙主演《超级战警》的约翰·斯巴达。不仅仅因为枪战片,火爆刺激。而且说明了一个道理,没有完美的制度,永远没有。制度永远没有错,只有相对的不适合。错的总是实施制度的人。那个未来的社会很完美,没有任何坏的东西,连吐口水,说脏话都没有了。制度可谓事实的异常完美。换了一个市长,一个罪犯出来了,约翰·斯巴达跟着出来了。最后,“好”的制度被打破了。猛禽,你总在误解我。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什么:有个好皇帝,就能救国。我呸。一个人救个屁。一个好汉还三个帮呢,一个好皇帝,要一群人来帮着。要大家共同参与,才有个好的社会。但,话返回来说没有这个人,再好的制度,再好的人。不能团结起来。终究一事无成。人,依旧是人……
极权下总是最坏者当政。这是经济学家哈耶克在半个多世纪前就论证过的事了。这甚至比皇帝还糟糕,皇帝作为世袭的制度,“好”“坏”总是有运气的成份在。而世袭的皇权只要后代谨守祖先定的家规,稳定几百年是比较正常的。这个政治学家马基雅维里在5个世纪前就已经论证过了。但是这种稳定同时也是缺乏活力的墨守陈规。这方面可以参考C.Alexander的理论。在这些方面,我不可能比上面说的这三位论证得更好,你可以自行参考他们三人的著作: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马基雅维里《君主论》,C.Alexander《建筑的永恒之道》我没有误解你,你不就是想说:只要有一帮道德高尚的好人来领导,就是好的。那你如何保证这里面没有坏人?靠皇帝的火眼金睛?又如何保证好人不会变坏?还有这些好人以什么标准挑选出来?皇帝的主观好恶?不可否认,你的想法是好的,前提是:如果真能做到的话。问题就在于,这个想法不具有可操作性,是一个不现实的想法。
…… 一个制度不是一个领导好就能做的。而是建立制度,实施制度,被制度管辖的人,也就是参与整个制度的所有的人都合理的运行才有可能。如果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其他环节会制约这些问题。为什么,林肯的解放黑奴的制度被得到有效的执行?曾经有一任美国总统被弹劾,就是因为他的做法违背林肯的这个制度。他是被群众弹劾的!因为群众认可了制度。而且以后群众认清了种族歧视,大家都一起来维护这个制度。而且还有一任美国总统,就是南方的,坚决支持黑奴制度,反对林肯。但他被选上的时候,他作为总统,在维护林肯建立的制度。你还是误解我的意思。林肯建立这个制度,如果按你理解我的方式,林肯被暗杀了,有一位总统,如果是南方的,那这个制度就毁掉了。靠说了算的人来维护制度。不,没有毁掉。到现在还有,为什么?不是因为一个领导人失去了还存在。我不用看你推荐的书。而我提到的前提,你还没有看到。我说的一群人,不仅仅指管理层,不仅仅指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所有人。参与这个制度的所有人。英国为什么?他的法官公正,任何政要干涉不了法官。只适合他们。群众公正。美国为什么?因为他们的部分人民可以做到真正辩证认可你的制度。群众自由。也只适合他们。整个制度的实行,与教育体制有大大的关系。人们的普遍认识大大的关系。另一方面,人决定了制度的实施,依旧是人。是所有人。英国制度理论,拿到美国就不行,拿到中国更不行。如果要看到中国的制度实施,我个人认为,学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这些外国人说的要强。中国人不行。你看的是外国的理论而已,拿到中国就不行。外国人有外国人制度的前提和他们所在社会的眼界。就像马克思主义拿到中国变了味道。不行。他们会让人不说话吗?他们可以随便说。他们的君主拿到我们这里就是另一个样子。中国实行的一些制度,非常的可耻,就是:愚民。但是在西方这个是不可能出现的。而在中国确实存在,愚民。克林顿可以对“拉链门”死不承认,但是,证据确凿,他承认。但是在中国,变着法的就是不承认。愚民!你的制度所谓民主的重要环节,在中国被扼杀了。你可能做到民主吗?而且舆论被政府随意引导。民主?我在看《富爸爸》中,清崎的亲爸爸,也就是穷爸爸,参与竞选州长。目的很简单,他要帮法官。因为对方民主党的候选人掌握了太多黑幕,良心不允许。尽管最后他失败了。但是,他们公正还在。而在中国,事情结束了,没有了公正。我再回到“一个好皇帝”。我说了,这是一个大大的前提。如果没有这个前提,你不管建立任何一个体制都是白费。白费的。就因为出了一个林肯,如果没有林肯。永远不会真正建立反对黑奴制度,永远不会有。他是一个前提,然后大家来完善这个制度,直到整个群众都认可他的制度。相互监督。他死了制度照样在实施。换了领导人又如何?或许林肯不出现,有另一个人出来建立反对黑奴制度,但是,他必须是一个“好皇帝”才能建立。因为这是前提,如果没有这个人。何来制度?我说你误解,你还是在误解。你以为实施一个制度,制度得到群众的普遍赞同之后,这个就在很好地执行。人在不断变换,制度总有一天会出问题。
我深为佩服邓小平,因为一句:有中国特色的。我也认为:尽管“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是句瞎话。但是,这句话没有错。就是要认可这个人的话和他的做法。
你说《建筑永恒之道》了。我看到张岩兄的一段话,取自:http://dev.csdn.net/Develop/article/14/14238.shtm他给gigix说的:Alexander是个建筑师,建筑师关心的是建筑如何能符合人的需要,也就是建筑的“软”质量。至于建筑的“硬”质量,是由结构工程师来确保的,建筑师既没有能力,也没有责任对建筑的“硬”质量负责。你取他的这段话,仅仅是说了一个理想的建立制度的人的“软”质量而已。但,你保证不了“硬”质量。我一直在提一个硬质量。且制度的建立,不同于建筑和软件。建筑可以推倒了重新建,结构工程师可以定向培养。但是,制度,你是无法保证你的实施者是否真正理解制度的意义所在。制度不能随便推翻。错了从来。不可能!我看不到你的理论论证,包括C·亚历山大的制度所谓的活力。反对意见依旧存在。到底谁的想法具有可操作性……
另外,坏人又如何?坏人有坏人的用处。如果坏人没有用处,那这个世界不存在所谓的坏人。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坏人也有大用处。不需要区分。坏人就一定对制度有打击性的作用?人,依旧是人。怎么用人,才是关键。
如果你还没有明白我说的:前提。我这里的前提,到底是什么意思。那我就顺手拿过猛禽提到的Alexander和他的书作个比方。Alexander的理论无疑是优秀的。是一种制度的体现。但是前提条件是,你们这些给我实施的老小子,你们得按照我的办。如果不老老实实的按照上面办结果如何?这就是我说的前提。如果不按照Alexander所说的办。按照猛禽的理论,就是Alexander说的是错的。而Alexander也是我所说的“前提”范畴内的人。他就是这个制度体系的“皇帝”。他需要出现……
现在,猛禽,我翻过来用你的话来反问你:你的想法是好的。用制度的活力来控制人们。但问题就在于,你这个想法太不具备可操作性,因为人在里面关键的存在。是一个非常不现实的想法。
另外,再说说怎么分辨合适的人。所谓的“坏人”“好人”。如果用制度衡量,就又回到了考试这个范畴。有一些就要靠“皇帝”的火眼金睛。看看这些个制度考核的范畴,你的制度再具备活力,实施你制度的人依旧会有可能让你的制度变得不伦不类。人为的因素肯定会掺杂一部分在里面。你不可能永远靠制度。所谓的制度考核,依旧是人总结出来的。也是人为的。我不知道猛禽你建立什么制度能不需要“皇帝”的火眼金睛。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
好吧,我也以林肯为例来说:你认为是因为有林肯这个人,才会有废奴制度。而我的观点是:因为有《独立宣言》的制度在先,才使林肯走上了这条路。即使没有林肯,也会有李肯、王肯之类的来做这个事。就算这时上去一个支持黑奴制度的,也不过是将废奴的时间推迟。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黑奴制度已经失去活力了,就必然要被淘汰。这就是我所说的制度的活力。如果没有这个,光靠人的力量只有两个出路:一是墨守陈规,二是通过改朝换代。还有你说的那个弹劾的例子也是:如果没有宪法赋予人民弹劾的权力,结果就会像司马光上台把王安石的制度全废掉一样。正是因为有宪法这样一个超越个人的制度存在。
我再重复一遍我已经说过的话了:法与道德的一个区别就是:法可以有明确的标准,并且能保证大多数人都是“合法”公民;道德做不到,并且可能会因为某些道德高标造成反道德的结果。还有一点就是在制度框架下的“人”是复数的,而在法的保证下,“人”里的大多数,都是合法的“好”人。你才是误解我的意思,总是在说如果制度掌握在“坏”人手里会如何如何。制度在“人”之下,但在“个人”之上。
好。宪法赋予人民弹劾的权力。但我说,人民不知道宪法有弹劾的权力。这个制度怎么操作?我说了,美国制度有他许多“活”的所在。比如说,保留枪械持有,就是保留了反抗的权力。这也是制度。宪法是根本大法。人民在操作。那是操作制度的人有素质。怎么?在中国,宪法都没有人遵守,这个反例你怎么解释?
你的是过于理想化的所谓的“法”,对,你说得没错。当一个“法”所保证合法的人过少。这个是法与道德的区别。我举英国作为例子,英国人所支持的足球队,不随着球队的成绩的好坏来改变他的看法,依旧支持。而中国不同,墙头草量边倒的大有人在。从这么一个简单的例子就看出了我们前一阵子提到的所处的立场问题。人,还是人,实施的人。实施的整个社会。他们的立场问题。回到考试制度,当考试制度的绝大多数人都保证考试制度失去了意义。继续改变的是考试制度?还是保留考试制度去发展人?
你说对了,问题就在“人民”,而不是“个人”上。法律保证了“人民”中的大多数都是“合法”的“好”人。所以“人民”总是“好”的。
我继续说考试制度,当大家都知道,靠这个认证,我可以赚到钱。然后大家都去考。然后,稀奇古怪对付考试的事情都出来了。操作的人有问题?还是制度有问题。人,我再说一遍。是前提。只要愿意,反对林肯的总统,只要随便一个人他想做,他就可以废除所有的林肯所建立的制度。宪法一样管不住他。
美国人,坚持民主党的,几乎会一辈子支持民主党。英国人,对一支球队都这么支持。对他所在的党派也支持。由这些就可以看出。他们对他们建立的法律制度一样支持。美国公民还有一个制度:背诵宪法。所以,他们都知道宪法。可以实施宪法。而,背诵宪法不能称作制度,而是一种教育。我想,依旧是你的制度在制约你的实施者吗?
而像中国这样,“人民”不懂,而“个人”随便误导“人民”。你的制度如何去实施?
要知道,你的“人民”的制度,是由“个人”来建立的。不是由“人民”来建立的。确实是建立的“人民”之上。但,“个人”的人为因素,你能排除吗?
中国人过惯了立场需要转移的日子,因为立场不转移,要有杀身之祸。个人生命安全都不保。就是美国人说的,没有人权。但在美国不同,个人报复不会说,我让你“死挺挺”。所以他的制度,可以在人权保证的情况下互相制约。你所说的这些制度,在欧洲,在美国都没有问题。因为人的存在,因为他们的大多数人中,会主动认错,不会过分报复。但是,你的这个想法,在中国。空谈。
王治郅几次都不说“为什么”。几次都说“为了父母家人”着想。在美国就可以说,不用为了家人的安危着想。你就没有考虑这么多人为的因素吗?是,你的想法很好,我建立一套制度,完善无比,你们都来做吧。但是,如果认真不按照实施,你怎么办?是的,如果大多数人不保证制度的实施,好,我改。立场不坚定的人,几天就会变着法子让你的东西变僵化。难道总是为了大多数人,你就改你的法?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我还是举《富爸爸》的例子。接上边。清崎的亲爸爸尽管那次为了良心的竞选失败。进了“黑名单”。但是,民主党人没有整他,只是让他没有资格当高级官员了。他还可以干许多事情。他还可以生存。这是美国,这是你“制度治国”实施的好地方。你的制度要分环境,要分人。我还是说我的人。是我理解下的“人民”。
有关“死挺挺”的风格。赵匡胤的“卧榻”情节,这不就是证明?
一个社会,一群人,一个国都有他们自己的文化和素质。中国就是这样了。中国人“无比”聪明。中国人叫人咂舌。我只是说中国人而已。看看柏杨老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我就知道你所谓的制度建立在人民身上,那是一句空谈。你把其他国家的制度,拿到另一个国家一样不行。把美国的所谓制度制约,拿到西班牙,那就僵化无比。因为人已经决定了你的事情的发展态势。
另外,我想说。比如华人,在泰国的华人,他们曾信誓旦旦的说:我们掌握了泰国香米的命脉。他们也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一道法令下来,他们什么都没有。印度尼西亚,华人掌握了多数的金钱。一场政治浩劫。所有的都没有了。他们也是保证“大多数”人利益。是的,那不是你所叙述的制度的范畴。这是强权。我说这些事是在阐述一点,制度,还是人来实施……
我举柏杨老先生的话:使得做为一个中国人,不但艰难,而且羞辱、痛苦。就是身在美国的中国人,你不晓得他是怎麽一回事,左、右、中、独、中偏左、左偏中、中偏右、右偏中等等。简直没有共同语言。互相把对方当作杀父之仇,这算是一个什麽样的民族?立场这么容易就会被转移。你的制度制约有可能实施吗?过不了几天。你的“多数派”就会变成“少数派”。然后你改制度吧。因为保证不了大多数的合法性。猛禽。这个你做何解释?
最后引用柏杨先生的一句话结束这个:上一次美国总统竞选的时候,我们看到侯选人的辩论,从不揭露对方阴私,因为这样做选民会免得你水准不够,丧失选票。中国人的作法就不一样,不但专门揭露阴私,而且制造阴私,用语恶毒。什麽样的土壤长什麽样的草,什麽样的社会就产生什麽样的人。人民一定要自己够水准,人民自己如果不够水准,还去怪谁?对一个不值得尊敬的人,我们却直着脖子叫他万岁。猛禽和我其实都是丑陋的中国人。猛禽也说清崎的RPWT,而不说他的“畅销书”到底有什么RPWT……就是这样了……
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拿中国来举例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正如你所说,“中国人”有这么多的问题,然而这些问题正是来自于两千多年的专制统治(从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到1911年辛亥革命),所谓积重难返,要改变,还需要时间。